贪小利代价高
时间:2013-07-03 | 浏览: | 来源:
古印度《五卷书》中有一篇“豺狼舔血”的寓言:有两只公羊不知为什么打了起来,双方拼命,犄角相撞,流了不少血在地上。一只狼正巧路过,得意地想,这下可以吃羊肉了。它跑到两只羊中间,见地上有血,就想先舔点血再吃肉。这时,两只羊又撞到一起,这只狼只顾舔血,没来得及躲开,就被羊顶死了。
正所谓“鱼贪饵,容易上钩;人贪利,终落陷阱。”历史从来不缺贪小失大的事例。战国时期,秦惠文王想吞并物产丰富的蜀国,于是带话给蜀侯,说是准备送一头能下金粪的石牛给他。蜀侯不知是计,下令民工开山填谷,铺筑道路迎接石牛,秦惠文王遂派大军跟在运送石牛的队伍后灭了蜀国。人们嘲笑蜀侯是贪小利而失大利。
为了眼前的一点利益,却付出巨大的代价,这样的事例在我们的干部队伍中特别是个别领导干部身上同样屡见不鲜。据广东《党风》杂志披露,2009年底,佛山市南海越晖园艺场老板冯某向时任广东省水利厅副厅长的吕某提出在西江流域经营采砂的想法,希望得到帮助,并表示“采砂赚了钱后,在四会市臻湖畔岛为其购买别墅一套”。为此,吕某从为冯某说情打招呼开始,直至为其出谋划策、穿针引线。至2012年5月,冯某为吕某购置别墅付出了950多万,加上一辆越野车30多万,合计花费近千万元。然而天网恢恢,2012年广东在“三打”期间依法查处了冯某的砂站,更令人想不到的是,冯某的砂站每天盈利高达500多万元。如此算来,冯某送出的贿赂款仅仅是其砂场2天的盈利而已,商人冯某真正达到了“花小钱、赚大钱”的个人目的,而吕某却因为腐化变质、贪图享受而失去了享受正常人生快乐的机会。
贪乃欲物也,人拿了不该拿的东西谓之贪。古人云:心足则物常有余,心贪则物常不足。贪者,眼里见的、心中想的都是如何得到财物,至于是否应得,往往无心考量,贪求背后的隐患也就无能辨别。许多人总以为自己很聪明,做点坏事没人知道,神不知鬼不觉,其实这只是掩耳盗铃罢了。耍这种小聪明,不但越来越远离智慧,而且只会在愚蠢中越陷越深,最终必将走上违纪违法的道路,害了别人、毁了自己。
领导干部怎样才能摒弃贪的思想,不至于贪小利上大当呢?一靠个人自觉,只有不断加强自我思想净化,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自觉提高拒贪的意识和保廉的意志力,才能保持那份属于自己的清醒与淡定,才能时刻做到“任凭风浪起,稳坐钓鱼船”。二靠制度约束,要坚持完善制度与落实制度并重,以制度缚贪。只有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形成不能贪的体制机制,让想贪的人没有贪的机会,才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才能把贪念不除的人排除在人民赋予的权力围墙之外。三靠社会文化熏陶,只有建立起深厚的社会廉政文化,人人参与廉洁社会建设,只有大力弘扬社会正气,规范公职人员的从政行为,广大社会民众都讨厌腐败现象、揭露腐败行为,遇事讲规则、讲法治,遇到损害切身利益和不公平现象敢于维权,没有贿赂官员的民众,就能保证没有受贿的官员,社会就能风清气正。
无欲品自高,无贪永流芳。只要不贪小利的甜头,就永远不会有栽跟斗的痛苦。这个道理永远值得我们铭记。